2022年5月29日消息
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发放对象:
【资料图】
在广州市参加了失业保险并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企业,及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和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
➤单位条件:
1、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不属于不符合产业发展方向、技术落后、没有市场前景、生产经营恢复无望的“僵尸企业”及“僵尸企业”中的关停企业,未列入出清名单的僵尸企业;不属于严重失信企业;
2、依法在广州市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一年以上;
3、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 ; 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
➤返还标准:
1、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90%返还。
2、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3、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类型参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 的通知》(国统字[2017] 213号) 文中其他未列明行业标准划分企业类型(平均参保人数300人及以上为大型,其他为中小微型)。
➤发放方式:
实行“免申即享”,无需企业、单位申请,将通过后台数据比对的方式主动发放。
➤申领渠道及时限:
在完成免申即享、主动发放后,其他符合申领条件但不在主动发放范围内的单位(含主动发放失败的单位),可在2022年12月31日前通过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全程网上自助办理,逾期不再受理。完成主动发放时间及开启网上申领时间和网址另行通知。
➤稳岗补贴用途:
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包括单位及个人部分)、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
2022年5月26日消息
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关于启动我市2022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主动发放工作的通告
各参保单位:
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9号)等文件精神,我市对不裁员、少裁员、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为充分发挥稳岗返还政策效应,减轻企业负担,我市继续采取“免申即享”的方式,即通过政府部门间数据对碰,对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批量主动发放。目前已初步完成对符合主动发放条件企业的确认工作,具体请各单位通过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留意发放前的公示情况。截至5月26日,我市已成功发放第一批公示单位3.2万家,发放补贴金额9000万元。下一步将持续加快对完成公示的单位进行发放,待主动发放工作完成后,另行发布通知开通网上申领渠道,届时其他符合申领条件但不在主动发放范围内的单位都可按要求自主申领。
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2年5月26日
关键词:
失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