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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目新闻记者 成昱勋
通讯员 李安庆
大多数人都知道,销售假冒伪劣香烟属于违法犯罪,但却不知道无证贩卖真烟的行为也是违法行为,数额达到一定程度还要追究刑事责任。
警方现场查获多品牌香烟
近日,湖北咸宁市嘉鱼县烟草专卖局、嘉鱼县公安局联合执法工作组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在嘉鱼县某科技公司园区一活动板搭建的副食店内,现场查获黄鹤楼、芙蓉王等品牌香烟400余条,价值8万余元。
经查,该副食店主李某未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也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从其它烟酒零售商店收购香烟后放在副食店加价出售牟利。
因李某非法经营香烟数额较大,嘉鱼县公安局依法对李某涉嫌非法经营案立案侦查,并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嘉鱼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表示:香烟属于特许经营商品,实行专卖制度,销售香烟必须要经过烟草专卖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相应的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未经批准销售香烟属于非法经营行为,需要接受行政处罚,如果情节严重,则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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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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